資產重置成本定價模型基本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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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產重置成本定價模型又被稱為格雷厄姆-多德法定價模型,是由哥倫比亞大學教授、著名投資家格雷厄姆及其助手多德提出并完善的資產定價模型,曾經廣泛應用于對企業股權等金融資產的定價。
資產重置成本定價模型與現金流折現模型、股息折現模型、市盈率比較法等基于利潤、現金或股息的定價方法不同,集中關注企業擁有的凈資產的重置成本,即在現有市場環境下重新購置這些資產所需要付出的價值。假設一家企業擁有廠房、機器和土地,在現有市場環境下可以出售換取1億美元現金,格雷厄姆-多德法即認為該企業的價值為1億美元,減去債務的市場價值即為企業股東所獲得的價值。
以上思路清晰明了,但具有很強的保守性。企業擁有的無形資產很難估價,格雷厄姆-多德法經常將其忽略,從而造成對企業價值的低估。即使對于土地和廠房等固定資產,由于并不存在一個流動性很強的市場,很難得出令所有投資者公認的估價。如果在估計固定資產價值時過于保守,將錯過許多投資機會;如果過于激進,又可能蒙受損失。
在現金流折現模型誕生之后,資產重置成本定價模型逐漸衰落,目前主要用于自然資源企業、重工業企業等資本密集型企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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